不是在乡镇农村,我家在一个县级市市区,是90年代买的地自建的房屋,现在想加层,不知道要不要什么审批手续?
追答1、申报材料
(一) 自建房
A、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一份; 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 D、计委批文。
(二) 商品房
A、房地产成交通知书; B、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 房屋所有权证过户
A、原房屋所有权证; B、房地产成交通知书;
C、平面图复印件二份; D、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 房改房
A、房屋所有权证(总证);
B、单位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
C、单位出售公有住房交房款计算底册;
D、新建县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审批表;
E、新建县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
F、单位公有住房出售过户名单;
G、新建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房改专用房款发票;
H、身份让复印件一份。
(五) 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办
A、遗失补办所有权证申请; B、登有遗失声明的报纸;
C、房屋所有权证档案查阅通知单; D、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D、 房屋平面图二份。.
2、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办的需见报后三个月无争议的,方可领取补办的房屋所有权证。
3、审批流程
受理登记→缮证(自建房需实地勘测)→初审→复审→审批→出件。
4、收费标准
测量费:0.4元/平方米;住宅登记:80元/证;店面登记:评估价ⅹ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