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凉我几千块钱工资不给了,现在我离职几个月了,我问她要她说不欠我钱,然后我晚上偷偷的把她们店的?

门弄坏了,请问我做的对不对?

你这样做是不对的,违法的
这样做的后果只能是原先你站立,现在对方站理了。
老板,欠你几千块钱的工资,你应该去挣正当的执法部门去提出申请,通过正常渠道决,而不是通过个人泄私愤,那你卸了四份之后,还是没有得到解决呀?
你应该去劳动稽查大队,那是一个为老百姓做主的地方,他能为你公平的讨回工资,让老板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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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06
你这样做是违法行为,是会受到法律严惩的,如果你老板欠你工资不给,你可以收集证据到劳动局起诉你老板,但你把她们店的门弄坏有理也变没理了
第2个回答  2020-05-06
你这样做肯定是不对的。
她不支付你的工资,是她不对,索要工资你完全占理。
你这种破坏她人财物的行为,是犯法的。
不要将自己本身是有理的一方,变得无理的一方,处理事情来比较被动。
这实在不是明智之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5-06
我觉得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要用极端的方式去处理事情。一定要合法合理才行。
第4个回答  2020-05-06
尽量的采取合法行为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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