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销售自行车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直接组织收购的废旧自行车为什么不能抵扣进项?哪一条哪一款有规定?

如题所述

税法规定 自2001年起,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10%
注意问题 此规定只适用于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收购的废旧物资来源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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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7
只有对方给收购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方才可以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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