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我的户口从集体户口迁到我自己的房子名下?

我老家是辽宁朝阳的,为了购房,把户口从老家朝阳农村迁到了沈阳集体户口里,房子是期房,房产证还没有下来,请问怎样将我的户口从集体户口迁到房子名下?另外,我孩子还有半年左右就出生了,我是集体户口,孩子能落户到我名下吗?如果不能的话,孩子落户到我媳妇名下,也就是我们老家辽宁朝阳农村,将来孩子上学了,孩子户口还能从我媳妇名下迁户口到沈阳吗?说的有点乱。不知道您看懂没?

将户口从集体户口迁到自己名下房子上的具体步骤如下:
1、本人持房产证到房子所在地、区的户籍派出所或者是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申请迁入手续,
2、办理完迁入手续,房子所在地派出所同意之后会给一个准迁证,拿着这个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或者集体户口挂靠地的派出所办理申请迁出手续;
3、再拿迁入单到房子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4、房产不是本人名下的话,还需要房主的同意证明,加上上述的各项证件。
户口与房产所在地不在一处的。还要看房产所在地具体的户口管理政策,属于户口迁入问题,看各城市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二十三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根据本条例的精神,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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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2
根据你的描述,你可以在房产证下来之后再把你的户口和老婆孩子户口迁移到房产地。宝宝出生后,户口可以先落在母亲户籍。现在办理户口迁移很方便,不麻烦。
如果迁移户口,需要带房产证(或相关证件),身份证,结婚证,集体户口页面或者户籍证明,你对象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房产地辖区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证明下来之后,带相关证件去原户籍办理迁移户口。追问

谢谢啦,

追答

不客气。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3-01
集体户口户主页和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直接办理
第3个回答  2021-02-28
现在农村户口比城市户口更直销,女孩子要出生了先上你老婆的户口,等你的房产证下来了,你落户了,随时都可以把户口迁到你的户口上了,这有什么好怕的?
第4个回答  2022-08-27
法律分析: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办理迁入手续。如果房产是本人的,拿着本人身份证、房产证、集体户本人页原件,去房产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即可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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