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公司上班上了一个月,老板突然无缘无故把我辞退了,并侧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能找公司索赔吗?

如题所述

  可以。
  如果你在公司已经工作满了一个月,即可以以单位没有及时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去劳动仲裁起诉单位。因为根据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另外:你在公司一个月就把你辞退,是什么原因把你辞退呢?有没有给你说明原因并且书面签发相关文件了呢?在劳动法里面同样列明了只有以下情形的,单位才可以辞退员工: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即便是以你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你,那一样需要出示证据的,不是单位说不合适就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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