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无论你说的真假,都可以正式起诉解聘你的公司,前提,如果你们的劳动合同内没有相关约束条款,这个毕竟要按约定去做。
相关的三条你可以参考:
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刑罚、被通缉、被处刑罚执行期未满3年、个人负债较大等情况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注意,这个不是规避责任,而是根据法律,如果你真的成为法人,至少是你的诚信记录非常好,如果有隐患,是不能做公司法人的,这对你现在就职的公司和领导,应该高兴。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且不说不能每个小员工的行为都要股东大会去判断,就算是股东大会来判断,只要你没有通过你所有的公司或你自己,谋取在职公司的权益,就属于合法就业,他们并没有权利解聘你,前提:你们的合同没有单独约束你的法人身份。
如果你真的毫无所知,而公司在意的是你的身份,并不是你谋取了公司利益,那么你可以和领导协商,你要先处理好被人恶意注册的事宜,这阶段你可以放弃工资,搞定麻烦再说,而且这个事情也避免被人恶意注册去做违法的事情,既然你已经是法人了,有权处理公司甚至注销掉,你有公司并不是直接原因,你能妥善处理,领导会认可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其他疑问可以私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