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土地购置面积实现正增长

如题所述

2013年全国房地产市场规模迎来了新一轮的快速扩张,商品房销售面积13.06亿平方米,增长17.3%,增幅比上年提高15.5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8.6万亿元,较上年名义增长19.8%,增幅比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保持稳定增长。商品房销售额8.14万亿元,增长26.3%,增速比上年提高16.3个百分点。

11月,土地购置面积结束了2012年以来的持续负增长的局面,止降回升,全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3.88亿平方米,增长8.8%。

图2-13 商品房销售面积等指标变化

专栏4 地方版“国五条”细则松紧不一

2014年3月底全国35个城市“国五条”细则相继出台,总体看,鼓励自主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的调控导向愈发清晰,其中“北京19条”被认为最严厉,“20%个税”最受关注。多数专家和机构认为,调控总体呈现出从严态势,对近期房地产市场将产生较大影响,但由于各地细则多为“温柔落地”,社会最为关注的“20%个税”和“房价调控目标”等敏感问题上,显得“干货”不足,对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影响有限。

房价控制目标有所收紧。各城市对于2013年度房价控制目标的描述高度一致,除了北京和上海,几乎均为“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其中,北京提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与2012年相比保持稳定,进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住房价格,逐步将其纳入限价房序列管理。有专家指出,上述房价控制目标较前两年的表述有所“收紧”。一方面,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剔除了保障房,可以防止数据“掺水”;另一方面,“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一般要在增幅基础上减去CPI因素,所以是更为严格了,不过,专家认为一般城市实现目标难度并不太大。

“20%个税”仅有4个城市提及。针对最受关注的是“20%征个税”问题,只有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4个直辖市在细则中写明“依法严格按照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前提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部分城市甚至只字不提。其中北京明确了个人转让住房个税按照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限购政策进一步收紧。“广东版”执行细则中增加了限购的城市,扩大了限购范围。“京19条”则是收紧了限购标准,要求“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专家测算,北京新限购政策实施后,可挤出5%~10%的购房需求。

强化了土地供应市场的调控作用。重庆细则明确,引导和调节楼面地价不超过当期房价的三分之一。如果当地拍卖土地的地价超过当期房价的三分之一,地方政府就会加入土地供应量,平抑未来房价。上海明确提出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北京提出,要增加“自住型、改善型住房”的土地供应。

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备受关注。广东对住房信息系统联网提出时间表,要求2013年年底前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完成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受到广泛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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