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单位用工试用期为2个月,但某公司所有员工的试用期都是6个月,是否合法?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的规定。
是否合法要看你们公司跟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而定.如果在三年以上包含三年,则试用期约定6个月,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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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3
1、如果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是合法的。
2、《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2个回答  2012-03-12
无论试用期是2个月还是6个月,都与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有关,前提是必须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的规定。
6个月的试用期,却只签订三年以下的劳动合同,就是违法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3-12
合理 用人时间你们可以协商的
第4个回答  2012-03-13
应该是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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