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技校学生,上了一年了本来是有助学金1500,上了一年后感觉不是很好,所以决定退学,我们学校助学金是每半年发放750,一年1500, 两年共3000, 然后我是春季的招生因为春季招生人比较少助学金都是跟秋季学生一起发放,于是我们就晚半年,一年上完了我去退学其他同学卡已经发放了,把我的收回了,说不完成学业的一律不给发放这样的说法对吗?是不是学校贪污了 国家有规定吗? 本来老师就跟我说可能只给我750, 现在另外750也给我收回了对吗? 上了一年本该的助学金就不给我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