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岗位死亡,责任该如何分配?

某一物业公司,有一位五十多岁的保安在值班室值班时,突发脑溢血 身亡,之前并没有做过体力劳动,只是坐着值班,请问,这样的情况, 物业公司该负多少责任?赔偿多少钱呢?
该员工不是正式职工 每月工资2000以内 ,谁告知具体赔偿多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所以是工伤。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中国每个地区的补偿基数不同,无法详细解答能获赔多少钱。
只能给你公式,数额你自己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3-21
是不是正式员工?是正式员工就按照工伤死亡赔偿。
也没有交保险?就按照临时用工的赔偿办法,一次性赔偿20万加上丧葬费。
第2个回答  2016-01-30
保安在值班室死亡,属于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岗位死亡,按工伤死亡进行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因工死亡。
员工在工作岗位意外死亡,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死亡员工家属应要求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为他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如下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