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绝对支持,举双手赞同!许多不满14岁的人闯出滔天大祸,或者故意剥夺了他人的生命,最后都是批评教育了事,这根本不能有效的遏制此类情况,反正助长了一部分人的嚣张气焰。时代在变化,律法也在与时俱进,这种改进实在是太好了,许多早熟的孩子没有被父母管教好,出了问题,就应该送去专门的学校,进行集中性的教育改正,让他们早日步入正轨。
01、“收容教养”即将成为过去式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一成不变的,过去的人们懂事比较晚,需要比较大的力度去保护未成年人,但是如今孩子们接受信息的速度相当快,大部分都比较早熟。许多孩子10-12岁的时候,就基本什么都知道了,并且生活条件好,营养也好,身子骨壮实,早已具备了伤害他人的能力。
比如2019年10月份,13岁的蔡某意图侵犯10岁的女孩,在未遂后他直接杀害了对方,之后还拍摄相关视频图片在班级群传播,并谎称自己无辜,吐槽办案人员怀疑自己。在证据确凿之后,由于律法限制,无法对行凶者蔡某追究刑事责任,顶多只能进行收容教养。然后蔡某的父母也不出面道歉,反而连夜搬家溜走。
再比如,同样是2019年,湖南省宜章县某小区内,9岁的孩子小涛在跟人打斗,路过的朱女士劝架,他反而对朱女士拳打脚踢,然后朱女士过了一会儿栽倒在地,失去了生命体征,经过各种抢救,也没有把她从死亡线上拉回来。
显然,行凶者小涛面临的最严重的惩罚,也不过是收容教育而已,但是他的拳脚之下,却剥夺了一个鲜活的生命。
再有,收容教养的原则是只要是家长可以进行管教的,一律由家长来负责,只有在必要时,才进行收容。这种方式可以一定程度上保护未成年人、及时挽救犯罪少年、保持社会治安。
但是,收容教养的具体性质、条件、程序、执行等细节都相对模糊,实施起来并不规范,对于犯罪少年的教育也不充分,它不再适应当代社会发展。
02、将对低龄犯罪者进行分校区、分班级的分级教育通过新型草案的规定,我们或将专门建立相应的学校,对有严重过错的犯罪少年进行教育,纠正他们的思想问题,同时也是更好的保护他们健康成长,这一措施将纳入正规的教育体系。省级和县级以上的单位,都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建立对应的专类学校。
当专门学校建立之后,如果有严重过错的未成年人,他的父母监护人、他的所在学校没办法对他进行管理,就可以相关委员会提出申请,让孩子进入专门的学校接受专门的教育。
并且,省级单位至少需要在当地建立一所分校区、分班级的学校,对犯罪少年进行分类、分级的教育。
03、建立专门学校的好处这种专门的学校建立之后,可以对孩子进行有效化的分类管理,教育者也可以因材施教,被教育者的身份都接近,不会产生额外的问题。之前有过不良行为的青年,也不用担心在正常学校受人白眼和区别对待,他们可以更好地接受新的教育,珍惜新的机会。
要知道,很多早熟的孩子,他们并不是全面的早熟,只是部分接近成年人,或者是不小心被失衡的家庭带歪,误入了歧途,他们的三观还没有完整建立,仍然存在较大的可塑性和可纠正性。
这种专门的教育,能够及时的拨乱反正,引导他们抛去过去的不良行为,变成积极向上的人,更好的回归社会。
最后:希望新的专门学校可以及早落成,这是社会的一大进步,是对孩子和大人都有益的大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