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我公司生产的产品与别人公示的发明专利(未授权)一样,且比它申请日要早能否掉吗?

如题所述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中规定:
任何人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向专利局提出的意见,应当存入该申请文档中供审查员在实质审查时考虑。
如果公众的意见是在审查员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之后收到的,就不必考虑。专利局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不必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

建议您尽快将您公司产品的材料以公众意见的形式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说明该专利申请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避免该申请获得授权。

当然,您也可以在专利授权后向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请求无效,但是一来手续复杂,二来需要花钱,第三发明专利是经过实质审查的,没有足够的证据也比较难无效掉。

提公众意见可以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100012意见陈述书》,并附上证据。
记得里面写明专利申请的申请号和申请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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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19
你公司的产品是否已经公开?比如生产,销售等。如果只是处于研发阶段,或者只是研发出来却并没有公开,也不能作为该专利的无效证据。如果已经公开或贩卖,那么就应该立即向专利局提出公众意见,这样该申请就会由于不具备新颖性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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