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养我小,我养你老。言外之意,好象如果你不养,你就别生;只生不养,连动物都不如啊。我也不养老!

评论一下这话对不对?妈妈生下我,离婚没法养我,四十年后相认,妈已经老了,需要我养了,怎么办?我只是一位普通的农民还有一个男孩,女人也走了

那你这么做又和你妈妈有什么区别?友情是共苦容易,同甘不易,且行且珍惜。爱情是相思容易,相守不易,且行且珍惜。亲情是赠与容易,回报不易,且行且珍惜。人这一生,难免会遇到很多所谓的好人,所谓的坏人,但真心帮过你,愿意帮你的又有几个?你拆我的台,我装不知道,这是聪明人。你捧我的场,我捧你的场,这是好朋友。经常批评你,又肯来帮你,这是贵人。帮他百次不记恩,半次没帮就记恨,这是小人!在你一无所有的时候依然不离不弃的人,是最爱你的人。一个人就算再好,但不愿陪你走下去,那他就是过客。一个人就算有再多缺点,可能处处忍让你,陪你到最后,那就是终点。一生中会有很多段爱情,陪你走到最后不离不弃的,始终只有一个人。永远不要忘了对你有恩的人,就算现在已经不再是朋友,也不要说他的不是,因为,在你最困难,最举目无望的时候,他伸手帮过你。懂得感恩,懂得付出,不要忘恩,做个真诚的,不虚伪的人。我相信,路会越走越宽。
希望你仔细考虑,不要做一个自私自利的人,你要知道,人不是单单为了自己活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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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0
能体会你此时的心情。事实就是您母亲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对你尽到母亲之责,然后又需要你赡养。 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
第一,你要明白,舐犊之情连动物都有。母亲生下你,不能每天看到你,照顾你,抚养你,对她本身也是个残酷的伤害,她每天牵挂你,一定很痛苦。这种感情不用怀疑,只要是个人都会有。所以可以想象,你母亲不能抚养你,一定是迫不得已。
第二,我们都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母子连心,这在宿命上说是前世的缘,母子之情不能因为是否抚养你,或抚养多少来界定。孝道,其实是天道,违逆不孝的人会受到惩罚。而对父母孝顺的人自有福报。
第三,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实践中,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仍然应当履行赡养义务。虽然《婚姻法》为父母子女间规定了互相扶养的对等的权利义务,但这并不是说这两个权利是必须“等价交换”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
因此,尽管母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你受到很大委屈,甚至心灵伤害,但你身为人子,还是要顾念母子之情,仍然充满感情地尽好赡养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你对母亲尽孝,福报应该更大。
第2个回答  2019-02-20
你养我小,我养你老,既使你没能陪我慢慢长大,我也要陪你慢慢变老。
虽然由于某些原因没能陪你长大,但是出于子女的孝道也要陪她慢慢变老,养她尽孝。别再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在,迫悔莫及。
第3个回答  2019-02-20
前面的话是对的,做为父母一定要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既然生了孩子就必须要抚养至成年,这是做人的底线,更是法律责任。做为未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抚养。
但是,子女不能因为父母以前没有尽到抚养责任,就拒绝赡养老人。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异而改变。所以当你母亲年老了来找你,依据法律你有赡养的责任。当然不是你一人,而是与你母亲的其他子女,包括她抚养的继子女,共同赡养。
第4个回答  2019-02-20
我觉得你虽然过得不太如意,但既然你母亲找到了你,就尽可能收留她,给她养老吧,她到老年混成这样也够惨了,你要再不养她估计她得客死他乡无人管了,虽然你母亲没有养你是她错在先,可你毕竟跟她有至亲的血缘关系,收留她给她养老送终吧。善良的人总会有好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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