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标注:2#框架梁,共一跨,截面宽250mm、高600mm;两肢箍,HPB300箍筋直径8mm、加密区间距100非加密区间距200mm;上部通长筋两根HRB400直径16mm。
原位标注:支座负筋3根HRB400直径18mm,这是必须照做的,因此,支座上部再没有16mm的通长筋了,已被18mm的代替。所以跨中(三分之一段)上部只有两根16mm的通长筋,也是架立筋。
全跨下部3根16mm的HRB400钢筋。
平法规则就是原位标注优先。
追问“因此,支座上部再没有16mm的通长筋了,已被18mm的代替。所以跨中(三分之一段)上部只有两根16mm的通长筋,也是架立筋。”照您的解释我配筋时上部钢筋两端有五根还是三根?画了个草图请大侠看看,到底选哪个?
![](https://video.ask-data.xyz/img.php?b=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e7cd7b899e510fb39d1e1330da33c895d1430c15?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
追答上部钢筋两端只有3Φ18 。平法上规定,标注处以原位标注为准。原位标注的就是最终实际的。你的图1是对的。图2是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