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生保护女生反击被批捕,案件中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如题所述

关于此事,相信很多网友都有所耳闻,不过对于具体细节的部分可能不太了解,这里对事件的详细情况进行介绍探讨;

2019年12月的一天晚上,我在家睡不着。刚好有一个同学和另外一个朋友在酒吧,就叫我去玩,我就去了。过了一小会,来了两个男的,对我一个女同学动手动脚的。我同学说她不认识那个男的,但那个男的动她。我同学就跟我说,“喝完赶紧走”。我们走了之后(在等车),那个男的从商店里追上来,不让我走,说了两句就开始骂我,我也开始还嘴骂了他两句。然后他就开始推我,我也推了他一下。接着他就朝我眼眶打了一拳,我就也还了他一拳,朝他踢了一脚,就走了。第二天民警来找我,我才知道事情严重了。 


相关部门判处

2020年5月6日,焦作市公安局焦南分局(现并入解放分局)向王恒波下达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对王超进行讯问。

次日,该局下达取保候审决定书称,该局正在侦查“2019.12.10焦作市焦南和某豪被故意伤害”案。

因“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之规定,决定对王勇取保候审,期限从2020年5月7日起算。

2020年12月14日,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下达逮捕通知书称,经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批准。

该局于2020年12月15日9时对涉嫌故意伤害的王勇执行逮捕,羁押在焦作市看守所。


看完之后,其实大致都能理解明白,关于这个案件来讲,需要关注的其实就是王勇的“正当防卫”在法律上没有获得认可,而是由检察院依据和某豪一方不实的言论检举进行了批捕,其实这也确实让很多网友对司法流程和公正引发了非常大的议论,毕竟无论从哪一点来讲,王勇的出发点都是避免争执和祸端,在把女同学接走之后是第一时间要离开现场的了,但是和某豪穷追不舍上前阻挠,期间出现了暴力行为,双方互殴,那么结果是王勇打完之后就回去了,后续长达一年的审判结果出来后,确实让人大跌眼镜。

最值得关注的还是“正当防卫”和“故意伤人”两者,检察院依据案件过程进行判处中缺少了一些判断,也就是王勇的故意伤人出发点,见义勇为的行为,变成了故意伤人被捕,这是需要司法系统多改进和深思熟虑的地方,不能让好人寒心,也不能让坏人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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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20
案中值得被关注的信息,有该男生因为反击动作太大,导致对方鼻子粉碎性骨折,事后该男生家长已和该涉案男士家属进行了调解,并做赔偿处理,还有就是关于被捕这一事,该男生的辩护律师已经向公安局递交了撤案申请书,并要求对该男生因故意伤害罪进行撤销案件处理,最后我觉得还有一个值得被关注的信息就是,该男生已被学校开除,我个人认为学校这一行为是不恰当的。
第2个回答  2021-01-19
小男孩说他不后悔自己的做法,当时看微博下面的评论基本都在说,以后遇到这种事情谁还敢管,就像现在我们不敢随便去扶地上的人一样。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坏人,但是万一碰上呢,希望社会多一点真诚,不要被一部分人破坏掉我们心中的那份善意。
第3个回答  2021-01-19
这个学生见义勇为的这一做法,不但没有得到表扬,还被反补了,而且,被学校退学了,我觉得这是不太有利于社会风气的。
第4个回答  2021-01-19
需要关注的是这名男生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人”,这两种动机对于审判来说是天差地别的,如果是见义勇为、正当防卫,那么此判决应当是不太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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