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底,宁夏回族自治区共辖5个地级市,分别是:
一、银川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的首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西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
行政区划:
截至2017年底,银川市辖3个市辖区、2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
分别为:兴庆区、西夏区、金凤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
二、石嘴山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辖地级市,位居宁夏最北端,东临鄂尔多斯台地,西踞银川平原北部。
行政区划:
截至2018年10月,石嘴山市辖2个区、1个县。
分别为: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
三、吴忠市
位于宁夏中部,原为古灵州城和金积县驻地,地处宁夏平原腹地。
行政区划:
截至2018年底,吴忠市辖2区、1市、2县。
分别为:辖利通区、红寺堡区。青铜峡市。盐池县、同心县。
四、固原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辖地级市,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南部,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中心城市,位于中国黄土高原的西北边缘。
行政区划:
截至2017年底,固原市共辖1个区、4个县。
分别为: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
五、中卫市
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部,宁夏、内蒙古、甘肃三省区交汇处,是黄河中上游第一个自流灌溉市。
行政区划:
截至2016年,中卫市辖1个区,2个县。
分别为: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