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堵车200米免费有法律规定吗

如题所述

国家法律没有这个规定,只是在少数地方有这个规定,比如江苏。

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

第四十六条 收费站应当开足收费道口,保障车辆正常通行,避免车辆拥挤、堵塞。

因未开足收费道口而造成平均十台以上车辆待交费,或者开足收费道口待交费车辆排队均超过二百米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免费放行,待交费车辆有权拒绝交费。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距离收费道口二百米处设置免费放行标志。

第四十七条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收集、汇总所辖高速公路交通流量、施工作业等与路网运行有关的信息,按照规定报送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影响正常通行的信息。

省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对接受的路网信息及时研究分析,需要组织路网调度和区域交通分流的,由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高速交警机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共同商定,分别下达路网调度指令,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收集的高速公路交通监控等信息资源应当与交通运输、公安、气象等部门共享。

遇有高速公路损坏、施工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等影响车辆正常安全行驶的情形时,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高速公路入口处或者利用高速公路沿线可变情报板等发布相关信息。

扩展资料

上海规定收费道口待交费车辆排队长度超过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距离时,但没有规定具体的距离是200米。

根据《上海市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车辆快速通行保障)

收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根据车流量,开通足够数量的收费道口,保障车辆正常通行。

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通行管理措施外,当收费道口待交费车辆排队长度超过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距离时,收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在不妨碍前方道路通畅的情况下,在收费道口采取部分或者全部车道免费放行措施。收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在规定距离处设置免费放行标志及监控设施。

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特定时段依照国家规定实行免费通行的,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和收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运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上海市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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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12
  我国法律包括地方性法规都没有明确这个问题。
  只有部分省市的法规规定,收费站在未开足收费车道的情况下,堵车长度超过200m,就必须免费放行;但如果开足收费车道情况下还堵车,那么就不会免费放行了。
  一、这是上海市的规定,在上海市管辖的区域内有效:
  《上海市收费高速公路运行管理规定(试行)》201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第二十五条规定:
  经营管理者应当根据车流量开通足够数量的收费道口,保障车辆正常通行。当收费道口待交费车辆排队长度超过一千米时,经营管理者应当在不妨碍前方道路通畅情况下在收费道口采取部分或者全部车道免费放行措施;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通行管理措施时,经营管理者应当配合,保障车辆有序通行收费道口。
  经营管理者应当在距离收费道口一千米处设置标志及车辆排队监控设施。
  市公路处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和经营管理者制定节假日、重大活动或遇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需要在特定时段免费放行的预案并组织实施。
  市公路处应当加强对收费道口的监督管理,督促经营管理者落实收费道口通行保障措施。
  鼓励采取电子不停车收费方式提高车辆通行效率。
  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本市电子不停车收费发展规划、国家和本市相关技术标准设置电子不停车收费专用车道,并不得擅自关闭。电子不停车收费的管理按照市建设交通委有关规定执行。
  二、在江苏省,超过200米,即可免费放行。
  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规定:收费站车辆排队超过200米即免费放行。
  《 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四十六条 收费站应当开足收费道口,保障车辆正常通行,避免车辆拥挤、堵塞。
  因未开足收费道口而造成平均十台以上车辆待交费,或者开足收费道口待交费车辆排队均超过二百米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免费放行,待交费车辆有权拒绝交费。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距离收费道口二百米处设置免费放行标志。
第2个回答  2015-03-04
有 但往往不执行……
第3个回答  2019-08-23
堵的严严实实,也不见执行
第4个回答  2019-12-23
这是交管部门的具体设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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