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高考总分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录取线的A类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如所在省份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享受加10分录取专业的优惠政策,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享受加5分录取专业的优惠政策;未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录取线,但不低于录取线下30分(750分制标准)和所在省(区、市)一批录取控制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并在当地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根据高考成绩,参考考生特长和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我已经通过了A类复试。现在不明白30分和5分的问题。所谓的“同科类”是指什么?是指文理科分别的最低录取线?还是说:比如我报了新闻传播学院的课,新闻传播是一个【科类】而其中属于新闻传播的广播电视编导、编辑出版等等的专业才算“系”?
这关系到高考分数要求的问题……求专业人士解答!!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