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与折旧年限的问题;税法规定使用年限为9年,那实际上计提的期数是8年呢,因为设备购入第一期不计提折旧,所以计提年限为八年或8期;是这样的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因此,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故,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九年,折旧也是九年。
追问停止使用次月起,那是不是实际上计提折旧的月份是8年11个月呢?
追答停止使用月份还可以计提,那么也是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