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不予立案到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也不予监督,应该再找那个机关?

如题所述

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法院裁定公安机关决定错误,那么公安机关必须履行法院规定的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如下: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扩展资料

最高法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诉权的若干意见》,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引导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意见强调,严禁在法律规定之外,以案件疑难复杂、部门利益权衡、影响年底结案等为由,不接收诉状或者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要坚决清理限制当事人诉权的“土政策”,避免在立案环节进行过度审查,违法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依据是否充分、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法律关系是否明确等作为立案条件,对于不能当场作出立案决定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意见明确,对于不属于复议前置的案件,人民法院不得以当事人的起诉未经行政机关复议为由不予立案或者不接收起诉材料。当事人的起诉可能超过起诉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认真审查,确因不可抗力或者不可归责于当事人自身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人民法院不得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不予立案。

意见同时强调严格规制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等滥诉行为,依法制止滥用诉权、恶意诉讼等行为。对于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针对同一事项重复、反复提起诉讼,或者反复提起行政复议继而提起诉讼等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的起诉,人民法院依法不予立案,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记者 罗沙)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人民网—最高法:切实保障公民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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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3
看下面方法:
检察院出具《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7日内说明不立案理由,检察院审查后不认可公安机关的理由则发出《通知立案书》,要求公安机关15日内立案,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会直接立案。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15日内不立案,检察院有权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一旦发出这个负责承办的案件公安人员会受到本单位的行政处分,所以几乎没有到这一步的。
第2个回答  2020-06-13
那没法了,说明你这个案子本来就不该立案。涉诉上访,信访部门也不接受的。前面那些扯到行政诉讼的也是鬼扯。都是不予立案了,就是刑事案件,还扯什么行政诉讼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上级检察院。 你也可以拿着公安局的不立案说明,到法院诉公安局行政不作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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