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用别人公司总承包后可以以个人名义请项目管理公司吗

情况有点复杂:个人A与业主关系很好,为建设单位(修建高速公路,28亿,BOT工程)的前期工作投入了很多资金,并以此获得了总承包资格。最后A借用别人公司资质签订了总承包合同。而A不懂高速公路的修建,想委托个人B(B也是建设单位指定的人选)组建项目部来帮其管理,他自己只负责材料和财务。请问:
1、A与其借用公司怎么履行法律手续?什么形式才合法?
2、总承包可以分包吗?分包合同的主体是分包方与谁?是借用的公司?可以是A吗?
3、A可以与B签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吗?(个人与个人)
4、如果可以,项目部的章该是哪个单位?
5、项目管理的费用一般怎么收取?
6、总之,能不能有一个合法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跪求高手

    A必须与借用的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其实这就是挂靠,只要A与借用公司可以达成一致,只要签订双方。基本上挂靠,搬上台面就是不合法,一般不会有什么法律手续,就是双方各自保留一份协议书。

    总承包可以把一些专业工程进行专业分包,如机电安装、桩基工程、幕墙工程、景观工程、精装修(如有).....

    项目管理一般是由业主方与项目管理公司签订,总承包是建筑施工的总承包方,负责项目施工管理,如果要找项目管理公司,最好由业主出面签订,而且项目管理公司对于施工执行的专业程度,不可能超越总承包,且也不会有足够的施工管理人员。至于个人与个人签定项目管理合同,还没遇见过!

    总承包项目部,业主方项目部,项目管理公司项目部(如有)各有各的项目章

    参考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按%收费,项目总概算愈高点数越低,其实项目管理公司只有人工成本!

    合法的唯一途径,由总承包负责项目施工管理,至于A的费用,由总承包支付。这样A可能赚的少,但只赚不赔,总承包方必须承担赔本的风险。

追问

A所挂靠的公司基本不管,而A要请B (均是个人)来具体实施,他们之间应该有个什么合法手续?

追答

因为是由A挂靠的公司作为项目总承包,与业主方签订合同,因此是总承包与业主有合同关系,执行项目的施工管理。如果由A请B来具体实施,实施的标的物就难以确认,按合同关系,A与项目没有关系!当然如果相互之间关系非一般,且可以相互信任,签订代建协议也是可行,但这又绕回A与项目的关系无法明确(按合同关系而言)。严格来说,不建议以个人之间签订项目管理协议,再次说明,项目管理(代建)协议,是由业主方与项目管理公司签订。依照现况,A不懂得施工管理,签了项目总承包合同,实施肯定困难重重,建议与挂靠的公司协商合作方式,项目班子由总承包组建,费用双方协商;劳务分包由总承包负责但价格必须报A审核确定,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则由A进行把控,这样也是一种模式,所有细节双方要详细沟通,写到合作协议条款,避免未来扯皮。这是我的一个福建朋友之前执行的模式,前提A与总承包公司双方必须建立基本的互信才行。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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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28
1、首先A借用资质是违法的,并且后期会产生很多的如合同主体问题、资金投资比例问题、利润分成等,只能是作为中间人收取部分佣金,前期投入的可以和总承包单位协商处理;
2、总承包原则上是可以分包的,只是该项目的主体部分不可以分包,同时项目的劳务部分可以分包,分包合同的主体是总承包单位,可以把除主体外的分项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像本项目的排水、绿化、防护等工程;
3、A不可以和B签项目委托管理合同,只有总承包单位法人代表可以委托本公司的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管理工作;
4、项目部的章应该是总承包单位授权的项目部章
5、项目管理费一般不同的企业标准不同,行业之间也有差别,还有管理费所包含的内容不同,比例也不用,比如开票方是谁,管理的内容和权限都会涉及管理费的比例问题;一般有名气的、大的公司管理费会稍高,当然了人家的支撑是不一样的;
6、难,不过如果有这么大的合同收入,为什么不注册个公司作为联合体承包方式来解决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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