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08月23日上班至2011年09月18日公司辞退,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合同,并且8月工资现在也不给了。

如题所述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完全免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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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8
向劳动部门提出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并可按劳动法要求公司支付10年9月24日到11年9月18日期间的双倍工资,并且公司如无正常理由辞退你,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和一个月的就业补偿。补偿标准为你11年8月份的实际工资。
第2个回答  2011-09-28
为什么不给?你去要过,不给?如果是这样,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前提是你必须有成分的证据,至少要能证明你这短时间在公司工作,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这样你不但可以要回8月份的工资,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过去一年的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记住,申请仲裁一定不要贸然,一定先准备好证据,否则不被受理。
第3个回答  2011-09-28
第一,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第二,劳动争议的案件,必须先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才能去法院起诉。
第三,用人单位一直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你从2010年08月23日至2011年09月18日的双倍工资。并且用人单位要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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