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故意伤害罪 被刑事拘留 在看守所(急求解决方法)

我母亲在工厂与一女人发生争吵,那女人先动手,母亲还手后扭打在一起,那女人手骨折了(手指,不严重医了一两百块),其后那女人老公追致厂里辱骂我母亲,并摔了我母亲一下。刚好星期天,我哥他放假回来,知道这事便打了那女人的老公(鼻子骨折)。因为我哥有几个朋友也在,但实际上只有他一人打他。而对方录的口供却说我哥集结几个人打他。
因事情进展到变成两个案件,我哥现在也不知所踪。而我母亲这边却放一张涉嫌故意伤害被押在看守所,(理由因我母亲是这事件的源头)已经拘留15天了。据得到的消息称因其亲戚是市公安副局长。对方也不愿协商。就想又要赔钱,又要收监。
想问下目前情况该怎么办,如何把我母亲取保出来。我比较不明白公安局说两个案件,我母亲对对方造成的仅仅是一点小伤,如果一个案件的话,我哥这边的口供都没有怎么就能收押我母亲。
因父母都是农民从来没经历过这些事情,父亲也是手足无措。据目前得道的消息对方可能用了两万以内的医药费。有必要请律师帮助吗?律师的费用大概?或者说该怎么做?不赔钱会怎样?
分不多,求求大家帮帮忙啊· 我在福州这边。

你母亲在斗殴过程中造成对方受伤,如果伤情在轻伤或轻伤以上的(轻伤为伤情鉴定标准用语,非口头语轻伤),会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你哥被公安机关追捕的原因同上。
从案发的地点、时间、双方人员看,你哥和你妈是分属两起案件。因你妈案件发生在前,所以你妈被刑事拘留不需你哥的供述。
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可以采取人员担保或者保金的方式,由你选择。
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害人要获得赔偿的途径不是通过公安机关,而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与嫌疑人达成谅解,获得赔偿,法院可以酌情对嫌疑人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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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的,追究刑事责任。你们可以查查,被害人是否构成轻伤,是以什么罪名拘留你母亲的,是刑事拘留还是治安拘留。治安拘留就那没有关系,最高不能超过20天。刑事拘留的话,依法不能超过37天,但是如果逮捕,就麻烦了。
必要联系我,不收费,放心。呵呵追问

是刑事拘留,今天听到消息说警察要我哥先去自首。那样我妈就可以先出来。不知道公安机关用什么名义使我妈出来。 警察限定了很多个时间,说到几号还没去自首就通缉啊,然后没理他,总觉的民警的话很不可信,今天说什么又放出这威胁的消息。

追答

KK 1209600725

第2个回答  2011-10-12
如果确定涉嫌故意伤害罪,那么想解决的唯一途径就是赔偿调解。之后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甚至可以申请撤销案件。
第3个回答  2018-08-01
  打架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第4个回答  2011-10-13
找当地政府从中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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