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增加名字以后要重新计算房产登记时间吗?

如题所述

是的。

房屋登记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房屋登记办法》相关法条: 

第四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上存在他项权利时,所有权人放弃房屋所有权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供他项权利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经登记的房屋所有权消灭后,原权利人未申请注销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依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生效征收决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十三条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除本办法规定所列事项外,登记机构还应当将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的期间记载于房屋登记簿,并明确记载其为最高额抵押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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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1、夫妻以外的关系人或非关系人增加名字,只能以买卖份额方式或赠与份额方式增加名字,因此就相当于新取得产权,所以就要重新计算房产登记的时间,以发生产权份额转移的时间算。

2、根据 国税发[2005]172号《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个人将通过婚姻财产分割等非购买空卖空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其购房时间按发生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也就是夫妻之间变更或离婚变更,以原始的购房时间确定。
第2个回答  2015-01-20
不完全是,可以查询全档以交契税为准,满五年以契税发票或者产权证时间都可以确定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1-20
是的。会从加名字开始算起。但是夫妻加名子不算。追问

夫妻之间加名字的话,登记时间是从最早的房产登记时间算起的,是吗?

追答

加名后的产权证是最新的时间,但是时间还是从以前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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