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敦煌市不是地级市,它是甘肃省酒泉市代管的一个县级市,位于
河西走廊的最西端,地处甘肃、青海、新疆三省(区)的交汇处,东经92°13′~95°30′,北纬39°40′~41°40′。总面积3.12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8万,全市经济主要以农业为主,旅游服务业次之,敦煌因曾经的辉煌和博大精深的文化内涵而闻名于世。
2、“敦煌”一词,最早见于
《史记·大宛列传》中张骞给
汉武帝的报告,说“始月氏居敦煌、祁连间”,公元前111年,汉朝正式设敦煌郡。古代人一般用汉语字面意义来解释“敦煌”地名,如东汉应邵注
《汉书》中说“敦,大也。煌,盛也。”唐朝李吉甫编的《元和郡县图志》进一步发挥道:“敦,大也。以其广开西域,故以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