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肯德基的兼职服务员,今天我在上班的时候,喝水把脚烫伤了(热水),我想问问我这算不算工伤?

不要给我复制一些答案,我只想听简洁的!而且我想知道我该怎么样维护我自己的权益?我该要什么费用?象误工费我应该要几天的?医疗费用?

请哪位懂法律的高手指点一下!急急急!
烫伤的不是特别严重,有手掌那么大,在左脚的外侧,起了2个大水泡!

算是工伤 在工作时间发生的 可以和店里面协商解决----请求仲裁---上诉法院 应该有医疗费用 误工费用(无法工作的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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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8-10
算工伤,找劳动仲裁,仲裁不行法院,具体费用和误工费找司法鉴定中心
第2个回答  2007-08-09
不算吧,因为你的工作并没有在你喝水的时候让你烫伤脚的不安全因素,

(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这种情况最接近你,你满足吗?

参考资料:http://www.zylwgs.com/Article/law/policy/200508/93.html

第3个回答  2020-09-12
没穿低帮皮鞋的话你就自认倒霉吧
第4个回答  2007-08-10
在中国不可能有DOUBLE WIN 事情发生?
赢了官司丢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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