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提交辞职信,6月30号离开公司,公司规定辞职时间是半个月。现在公司要求我把未结算完的工程继续做完,否则不给我工资。这个要求合理么?
如果是因为我的原因,你这么说,我承认你有道德!没弄完并不是我的原因,就是我走后应经三个月了,还是没弄完啊,整个结算从去年年底弄到现在还没弄完,在弄一年,我一年后再走吗?没弄清原因,就不要着急评价别人的品德!你这么做,本身就是不道德的!!
呵呵,我是老板的话,也不一定给。但那不是道德不道德的问题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