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电电价标准】:
第一档电量电价维持现行价格,为每千瓦时0.5653元;
第二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5分钱;
第三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0元。
【电量分档水平】: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180千瓦时以内;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181-350千瓦时;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350千瓦时以上部分。
居民用户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安装的电表为单位。一“户”住宅对应的户口簿户籍人口在5人(含5人)以上的用户,经当地供电企业核实后,每户每月增加第一档电量100度用电基数,供电企业每年核对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