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工伤死亡向法院起诉到受理结束需要多长时间?能说说具体的流程吗?

如题所述

对于工伤赔偿打官司要多久的话,一般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特殊情形下最长可以达到十五个月,如果已经到法院立案的话,法院会先找双方调解,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公平判决,如果对方在收到判决后并未上诉而且同样不赔偿的话,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工伤死亡事故法律程序:1、立即向当地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填报工伤死亡报告,提请工伤认定。发生死亡事故,劳动监察、安全管理、公安监察会介入调查,确定责任,待工伤认定后进行后续事务流程。2、用人单位必须是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劳动部门才会受理工伤认定,符合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费用。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用工单位承担。3、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可以同死亡者家属进行协商,可以参照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高于工伤死亡一次性补助。
向法院起诉的基本流程: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申请立案,当事人准备证据资料;法院将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带齐资料到庭举证辩论、发表意见;法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由合议庭进行宣判;等待法院的判决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三十二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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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17
因工死亡的不能先到人民法院起诉。因工死亡职工家属应该在事故发生日一年内到企业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先申请工伤认定,如认定为工伤,那么再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赔偿。如对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人民法院判决不服还可以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所以,劳动案件与其他民事案件的程序是不一样的,主要是有个前置程序。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9-17
您好,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是3个月,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是6个月。这个是最长时限,法院一般不会超过这个时限。
具体流程:立案庭立案----立案庭案件转审判庭内勤----业务庭庭长分配案子---承办法官研究确定案件开庭时间---开庭----宣判(调解)
第3个回答  2011-09-17
一审: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六个月。外加十五天生效期。
二审:未知。

另外劳动争议是仲裁前置的。
第4个回答  2015-09-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
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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