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约离职要扣工资吗?

在外贸公司上了5个月,一个月试用,后转正,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医保社保,每个月固定工资2100,提前一个星期跟公司辞职,说要扣我1500,说没满2年,YD,我都没签合同,现在也交接好了,公司这样扣合法吗?

  不管签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不得无故扣除劳动者工资。
  公司无故扣除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局监察投诉或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可以扣费的项目: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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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07
公司的行为肯定违法。第一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入职一个月后必须签劳动合同,没有签按双倍工资赔偿。第二,劳动者可以单方提出离职,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是提前一个星期,正式上班是提前一个月提出。你就算提前一星期提出了也没有错。公司可以批准你下个月离职就可以了呀。不能扣工资及罚款的。没有满2年是公司的单方条款,对你是没有绝不力约束力的。所以说从头到尾你公司对你的行为全是违法的,你可以仲裁或是去劳动办投诉。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1-07
应该或多或少扣一些。
第3个回答  2012-01-07
按当地的规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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