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神舟租车租了一辆新爱丽舍,租车时除了20元基本险之外我再特意买了40元的不计免赔,为的就是防止有意外刮蹭,结果还是出现了意外,还车时车的右前方和左后方有两道刮痕。事情就开始了,首先,这个车子出现了刮痕要停运一天修理,要收我一天的停运费98元,我靠,这么点伤就停运,我接车的时候那车上最少有十条伤,如果有伤就停运修理,那我接车时就该是辆外观完好的车子,怎么会那么多伤,工作人员说那是我们自己弄的或是客户还车时没看到,漏检的。靠,当我*****呢,这个理由说出去谁相信啊。打他们400的投诉电话回答更绝,说由于用车忙,所以有时为了保障客户及时用车可以先行让客户使用,收了停运费,却不停运,这算什么?你收了停运费又把车子租给人家,不等于收了两倍的钱么?
毕竟是咱弄花了人家的车子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算了,给吧。这个结束了,下面又来了由于我没有及时报警,不计免赔不能赔付,要定损后收我30%的车辆损失费,我是不懂这些个保险条例,但是有一点我明白,我肯定没有撞车,这个肯定不属于交通事故,要不我刮伤了,人家肯定也刮伤了,不管谁对谁错,总要下车理论一番,可一路上平平安安的,没事。肯定是在哪边倒车或停车时不小心碰了一下,如果为了这么点原因就报110,那全国的110该忙成什么样子啊?所以我就以租车合同没有规定为由,拒付这笔钱,先拖了下来。想大家懂这方面的朋友帮忙出出主意这钱我该付么?
我算算我付了98的停运,40的不计免赔,如果再加上车辆损失费,我估计我自己去补这点漆也花不了这么多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