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通过书面申请,在劳动法规定的范围内或不违反劳动法范围的公司约定期内,经用人单位批准的。
自动离职:不请假且未经书面申请向用人单位辞职,自动离开工作岗位超过用人单位规定的期限的。
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 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
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现在的很多工厂都规定,未经请假旷工超过三天(这只是一般的,视企定不同情况也不同)
的,当自动离职处理,一般劳动局也很少管的。
开除: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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