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经济学与新制度主义有何区别

如题所述

(1)定义:老制度学派指以凡勃伦、康芒斯、米歇尔等为代表的美国旧制度经济学(OIE)。新制度学派一般指以科斯、威廉姆森、诺思、张五常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NIE),主要包括产权经济学、交易费用经济学、新经济史以及契约经济学等分支,更广义的新制度经济学还包括奥地利学派和演化制度学派。
(2)相同点:都以制度为主要分析对象,都认为“制度是重要的”,都对新古典经济学忽略制度的非中性以及过分的形式化表示不满。
(3)不同点:OIE和NIE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i)OIE几乎完全忽略形式化,反对使用数学建模,并且没有系统的理论,更多的是对制度的历史性和材料性描述;NIE吸取了新古典的一些分析方法,比如理性人、最大化和边际替代等,并且有自己系统的理论和假设检验。(ii)OIE更强调方法论的整体主义,强调社会制度对个人行为的影响,这点在凡勃伦和米歇尔的著作中表现得非常明显;NIE更强调方法论的个体主义,这点与新古典经济学是一致的。(iii)对待理性主义的态度不同。OIE始终把批评理性最大化行为假设作为其主要任务,更强调规范、习俗、文化的作用;NIE一方面部分接受新古典的技术方法,但是另一方面又对其有所排斥,比如以威廉姆森为代表的交易费用经济学就拒绝完全理性的假设。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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