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多人口”政策的电价计收标准是怎样的?

如题所述

如您是广东电网公司的用电客户,同一地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累计人数满5人及以上可申请每户每月第一、二、三档分别增加100千瓦时阶梯电量基数;累计人数满7人及以上的,可选择申请执行合表居民用户电价或每月第一、二、三档分别增加100千瓦时阶梯电量基数,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为另一种方式。调整后阶梯电量基数如下:
夏季标准(5月-10月):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3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361-7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7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非夏季标准(1-4月、11-12月):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3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301-5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5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由于不同城市,电价不一样,如需了解电价详情,请微 信关注“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点击“服务资讯”>电价信息>选择用电区域和城市>点击“查看详细电价表”,即可查询最新的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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