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八种证据类型。欠条是书证之一。我国《合同法》第197条规定:“公民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首先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事实成立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第5条的规定,借贷案件的证明要求较高,只有借贷关系明确才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如借贷事实存在疑问或不明确时,则不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仅有欠条则证明力较弱,债权可能不会被法院认可。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 当事人的陈述;(二) 书证;(三) 物证;(四) 视听资料;(五) 电子数据;(六) 证人证言;(七) 鉴定意见;(八) 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有效证据,如果借条书记规范、证明指向明确(不存在模糊或瑕疵)可以凭借条提起诉讼。但是,能不能得到法庭支持(打赢官司)也存在未定变数,比如诉讼时效异议、债务人反证证明已经履行完毕等,则就不一定能赢官司了。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生活中,出借人拿着借条去法院打官司,借款人承认这张借条,但称没有收到款项。这时法院会结合借款的金额以及时间、借款地点等因素加大出借人的举证人责任,如果出借人不能进一步证明借条的中借款已交付,将会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