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买了房子,卖主的不动产证是70年,我的不动产证上面却是50年,2002年到2052年止。

2002年06月19日起2052年06月18日止 怎么回事。问题是使用期限是2002年至2052年不是到2072年,郁闷😒

完整的住宅类土地使用期是70年,具体是从开发商拿到地开始算的,第一个买房子的人他的期限是最长的70年(其实去掉开发商开发的时间,也没有这么多)
假设开发商是2000年1月1日拿的地,开发房子用了1年,第一个买房子的人是2001年1月1日买的房子(他领取的不动产证书上土地使用期限还是2000年1月-2070年1月),他住了10年卖给你,你拿到的不动产证书,终止日期还是2070年1月。
也不用太担心,真要到使用期满了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用地使用权限届满的,自动续期。所谓的“自动续期”该如何续期,是否需要补交相关费用等问题,目前国家并没有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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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28
因为已经过了将近20年,所以剩下就是50年了
第2个回答  2019-05-28
不动产证上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期限,而不是房子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实际上是从开发商拿地开始计算的,房子交易置换后,自动扣除原先的已使用期限
第3个回答  2019-05-28
应该是产权年限已经过去20年了吧
具体你可以问问所在地的交易中心追问

问题是使用期限是2002年至2052年不是到2072年,郁闷😒

追答

那是不是你这个房子是福利公房什么的,你有没有补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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