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的“公鸡拜堂”风俗,主要是指新郎由于各种原因,成亲那天不能到场,就由公鸡代表,拜堂成亲。
典故:
梅州是有名的华侨之乡,解放前外出“过番”(外出南洋等地)谋生的人很多。“过番”男子,绝大部分是十五、六岁的小伙子。他们离乡背井,外出谋生。等到了结婚的年龄时,就托在家乡的媒人婆在家乡说亲。然而,选好了日子,正式举行婚礼时,这些年轻小伙子都负担不起回国回家乡成亲的大笔费用。这时,家乡这边的婚礼上就必须找一只公鸡暂时代替远在千里海外的新郎与新娘拜堂,这就是“用鸡代婿”——公鸡拜堂。
这其实指的是公鸡拜堂,用公鸡代替男子,主要原因是新郎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到场,就由公鸡代替。
对公鸡是有要求的。
必须是母鸡第一窝孵出的健康雄鸡,要漂亮精神
还有要求新郎年龄的尾数应和雄鸡的重量相同,如新郎16岁,雄鸡就要是6斤重
雄鸡要系上红布条,由新郎家选出的亲戚抱着公鸡和新娘拜堂,这亲戚也要是吉祥的人(新郎的兄弟是常用人选)
以前一般是穷人家的女孩才会这样做,现在这现象早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