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乙方完成要求后,因为乙方某个管理人员闹事,甲方拒绝给予工程款,乙方得知后立即将管理人员辞去,但是管理人员因此不服继续找甲方闹事,直至工程结束后甲方以你们关系没处理好为理由拒绝给予工程款,请问甲方违反了法律吗? 合同中也并未提到这个因素
问题是甲方咬住这个你人员闹事为题 要我们跟人员协商好 不然不给款 如今他硬是连工程量都不跟我们结算,能具体告知下吗? 谢谢
追答每个地方每个人具体的处事方式都不一样,我不了解你们那的情况,没法说的太具体。给我感觉就是对方借此理由想少给你们一点钱,你们想要全额难度会非常大。找找周围的老油条,把情况跟他仔细说说,让他们帮你想想办法。过年了,该送点礼就送点,大家都乐和乐和,事也会好办些。
追问如果我通过录音的方式录下他的工程量的口头形式 ,可以吗?以法律的手段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