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改名字麻烦吗,有什么流程?

如题所述

成人改名字麻烦。

成人改名流程:

成人进行改名首先需要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上交所需要的各种书面申请以及相关材料(这些材料包括当地的村居委会或者是自己的单位所开的证明,证明中需要说明确实存在你诉说的理由情况,比如与家人长辈同名,或者同事同名工作不便,等等),并且需要充分说明自己的理由。

事实上,成年人改名,公安机关在程序上把关十分严格,一般先需要通过所在派出所,通过后才能进一步上报所在公安局申请批准。  

成年人改名,对自己可能带来很大麻烦以及出现无法预料的不利后果,比如需要更换学籍,银行卡,学历证书,社保等等的个人信息。

扩展资料:

公民改名需要持相关证件到有关部门办理。成年人改名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改名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3

麻烦。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具体的程序是: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1.写更名申请:
格式大致如下:
XXX户籍部门
我叫XXX,性别,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年XX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二人,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
XXX年XX月XX日
2.证明:一般是村委会开具证明。根据户籍管理部门要求开具证明。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5.公证:这个根据情况,可能有的时候有的地方不要求。
6.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 

扩展资料:

有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对16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公安机关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能仅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若认为公民改名对户籍管理、对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烦和不便,从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权利,这样做是不对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公民改名字应该不会对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条例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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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4

流程及材料:

1、变更姓名审批程序:

申请→ 窗口受理→ 现场审查→ 审批→办理。

2、变更姓名审批时限:

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

3、变更姓名审批收费:

不收费。

4、变更姓名申请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变更姓名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对18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公安机关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能仅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若认为公民改名对户籍管理、对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烦和不便,从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权利,这样做是不对的。

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公民改名字应该不会对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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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5

成年人改名字较为麻烦,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1、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2、是理由要充分

3、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具体的程序:
1、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

2、写更名申请;

3、到街道或单位的证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4、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5、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6、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

7、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8、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9、提供所需资料;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

10、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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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2

变更姓名审批程序:申请→ 窗口受理→ 现场审查→ 审批→办理。

变更姓名审批时限: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

变更姓名申请材料: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2、户口本,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另外要提醒的是,个人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扩展资料

条件:

1、成年人或者是在父母的同意监督下。

2、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3、理由要充分。

4、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5、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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