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退房 跟租房人签订一年的合同,先交了三个月的月租和两千块钱押金

在第三个月中十五号左右租房人提出退房,但是一直都没有归还钥匙,中间有人想租房也没办法租,现在是第四个月月初了,他又提出退房,当初协议上写如果提前退房不退还押金,现在两千块的押金要还给他吗?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房屋承租人中途提出解除合同是违约行为,但承租人并没有得到房屋出租人的同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原因可能是房屋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押金作为违约金来承担违约的责任,而承租人对用押金2000元来承担违约责任不赞同,因而第四个月仍然在承租的房屋居住,我们一般认为违约金不应当超过合同标的(就是租房合同中约定的年租金)的20%(这是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的条款,不能违反),超过部分法律不予支持,所以承租人继续租赁房屋的行为视为继续履行合同的行为,若承租人只是口头表示要退房(并未书面签订退房合同)而继续居住该房屋,却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数额支付第四个月的租金,房屋出租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条款,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为剩余租房期租金的20%。
所以即便协议明确了如果提前退房不退还押金的条款,但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只能把押金的一部分(该部分为合同标的的20%)作为违约金扣除,剩余部分须还给承租人。追问

不是我们不愿意,是他说好要退,但是一直没有给我们房子钥匙我们也同意,如果不是他自己出尔反尔,我们也没打算扣他的押金。那如果20%就是剩下九个月的房租9000,应该收违约金1800吧?

追答

没错,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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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14
1、根据合同相关条款处理,合同上约定能提前退房吗?不能的话,押金不退
2、根据合同条款,你还可以追究他晚付租金的滞纳金(不过你不想矛盾激化的话,收了钥匙,解除合同了事吧,再找个新的租客去)
第2个回答  2012-01-13
按合同约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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