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首先,我先说下,我是非法律专业的,所以对以下的问题不大了解,在网上有解释,可是我想看例子加深理解,从文字中难以理解,请大家举例赐教,谢谢!!!

1.什么是不作为犯罪?2.什么叫告诉才处理?3.共同过失犯罪和共同犯罪如何区分?4.具体符合说和法定符合说怎么理解?5.想象竞合犯什么意思?6抢劫罪和抢夺罪如何区分?7何谓事后不可罚?8.加重处罚和从重处罚怎么区别?9.自首和坦白怎么区分?10.法条竞合关系怎么理解???

  1:犯罪分为两种,一种是作为,就是行为人用积极的身体活动,实施了刑法禁止的危害行为,这个就简单说下,相信LZ懂了,另一种就是不作为,不作为犯罪就是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特定行为的特殊义务,能履行而不履行,(当为能为而不为)首先行为人必须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殊义务,这种义务来源有很多种,法律规定,职务业务上的义务,先前行为照成的义务,。。。其次是能履行,就是根据当时的情况能履行,再次就是不履行,构成不作为犯罪。例如,铁路搬道工应该搬倒的,却没有搬,使火车脱轨了。
  2:这个就是法律的一种原则,就是有些犯罪行为须由被害人向法院告诉,法院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原则。一般涉及个人的一些罪用这个原则,例如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虐待家庭成员罪,但这只是一些比较轻的行为,不涉及国家集体权利的,没有照成严重后果的适用,比较严重的有检查机关公诉,个人不追究,就不告诉也要处理。
  3:我国刑法规定,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所以,共同犯罪一定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就是必须事先或事中的通谋,即故意才能构成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比较高,所以处罚比较严重,而过失则不是,所以区分主要是看犯罪的主观方面,即对自己的的行为照成的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抱得心理态度,持希望和放任的事故意,应当知道自己自己行为可能照成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可以避免的,是过失。
  4:其实这个比较难说,这是讨论犯罪构成,从网上给你找个例子,我觉得就是这样,我也只能讲成这样,给你举个简单的例子吧。有个人想杀张三,但是开枪打死了李四。
  用法定符合说分析,这个人主观上想杀的张三是个人,客观上杀了李四也是个人。两个对象都是人,在法定上是等价的。所以只要对这个人定一个故意杀人罪既遂就可以了。
  如果从具体符合说来分析,就要从具体的犯罪来确定。那么这个人的犯罪就是一个对张三的故意杀人未遂+对李四的过失致人死亡罪,两个罪数罪并罚。
  法定符合说和具体符合说两个学说虽然确定的罪名不同,但是总的刑罚的量应该是差不多的。
  我们国家一般适用的是法定符合说。
  5:想象竞合犯就是某些行为表面上触犯多个罪名,可事实上只触犯一个罪名,这在一罪形态中,是实质的一罪,就是一个行为触犯多个罪名,例如一枪打死一个,打伤一个。但是数罪并罚是根据犯罪构成要件的,所以一个行为只能构成一个罪,所以只能构成一个罪,顺便把法条竞合说了吧,法条竞合就是一个犯罪触犯不通法律中的行为,例如一个违约行为触犯民法通则中的条文,又触犯合同法中的条文,处断原则是,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殊法优于一般法,合同法就是特殊法,民法通则就是一般法。
  6:抢劫罪是用暴力胁迫的方式,一般对被害人有身体伤害,而抢夺是趁人不备,拿了人家的财务跑了,就像飞车抢夺,
  7:其实这个比较复杂,一言两语是说不清的,学者的观点也很多,不过都是围绕状态犯来说的,就是状态犯犯罪既遂后,发生的状态所照成的后果不构成犯罪,这个运用起来也不能一概而论,运用也比较麻烦,举个例子,不知道恰当于否,A诽谤了B,B感觉十分难受,自杀死了,A不能构成故意或过失杀人罪,但是量刑的时候可以在诽谤中加重处罚。这条LZ选择吸取。
  8:每个犯罪的处罚都有一定的幅度,例如3~10年,从重就是在3~10年中靠近10年量刑,例如9,10年,加重就是超过量刑幅度,例如11,12年。
  9:自首就是在没有被抓到之前主动到警察局,被抓,坦白就是被抓到了,审判的时候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这个应该比较好区分,。
  10:刚才在讲想象竞合的时候已经说了,不重复了。
  说了这么多,希望对LZ有帮助,有些错别字,见谅,见谅,就看着打了这么多字,LZ不看功劳也看苦劳,不看苦劳也看疲劳,手打的都酸了,给分吧。。。哈哈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1-14
例子:
1、不作为犯罪:舅舅带侄子出去游泳,看见侄子溺水不去救,侄子被淹死,舅舅不作为犯罪,故意杀人。
2、告诉才处理:这是诉讼法中的名词,特别是民法,对民事纠纷基本上就是不告不理,你不去法院起诉,法院就不会插手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中,5个纯自诉案件也是不告不理。
3、共同过失犯罪和共同犯罪:共同过失犯罪不是共同犯罪,比如:甲和乙在有很多游人的山上打猎,看见一头熊,同时向熊开枪,结果那熊是一个表演人员,甲和乙就是共同的过失犯罪,但是这不是共同犯罪。如果甲和乙事先商量,知道熊是人假扮的,开枪打死,就是共同犯罪。
4、具体符合说和法定符合说:有个人想杀张三,但是开枪打死了李四。
  用法定符合说分析,这个人主观上想杀的张三是个人,客观上杀了李四也是个人。两个对象都是人,在法定上是等价的。所以只要对这个人定一个故意杀人罪既遂就可以了。
  如果从具体符合说来分析,就要从具体的犯罪来确定。那么这个人的犯罪就是一个对张三的故意杀人未遂+对李四的过失致人死亡罪,两个罪数罪并罚。
5、想象竞合:一行为触犯数罪名,就是想象竞合。比如:甲想毒死乙,于是在村里大家共用的井里投毒,结果乙喝水被毒死。这行为就同时触犯了投放危险物质罪和故意杀人罪,从一重罪。
6、抢劫罪和抢夺罪:甲飞车抢夺乙女的挎包,如果一把就抓过来就跑了,就是抢夺,如果乙女牢牢抓着不放,甲踹了乙女一脚得手后逃脱,就是抢劫。
7、事后不可罚:就是一个人犯了罪后有一个行为持续出现,但是这个行为是犯罪行为的必然延续,因而后面的行为就不用处罚。
8、加重处罚和从重处罚:加重处罚是在法定刑的上一个幅度量刑,从重处罚是在法定刑中判处重刑。比如抢劫,有死刑、无期、10年以上有期,法官本来按照一般情节要判第三个幅度,即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来只用判10年,但是有从重情节,于是判15年,如果有加重情节,就判无期。
9、自首和坦白:做了案,马上去警察局投案,就是自首。做了案,被警察抓住后,警察已经有一些证据了,再如实供述,就是坦白。
10、法条竞合和想象竞合很像,甚至有人呼吁废除法条竞合。
回答了这么多,如果您满意还是采纳一下OK?谢啦
第2个回答  2012-01-14
太多了吧,在这里当然不可能一一给你举例的追问

那举例前写好序号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