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10-01
糖精是世界上使用得最广泛的人工甜味剂,它比蔗糖甜300~500倍,不能被人吸收利用,大部分原样从尿排出。1929年和1951年有人用含糖精的饲料喂养白鼠,分别喂养三代和两年,都没有发现什么毒性作用,白鼠的生长发育很正常。世界各国人民使用糖精已经几十年,还没有发现对人体毒害的再现。
那么,糖精有致癌作用吗?
这个问题是近十年来科学家们争论未决的悬案。有人用5%糖精掺入饲料饲养大鼠,发再本代与下一代大鼠子寄存癌与膀胱癌有增高的趋势,所以提出糖精有致癌作用。但也有人用2430毫克/公斤体重的剂量饲养大鼠半年,未发现癌症出现(请注意:如果拿人来比,那到相当于60公斤的人吃145.8克糖精这么大的剂量)。美国癌症学会认为如果大量食用糖精(相当于几百瓶汽水中的糖精含量)加上大量吸烟(每天两包以上),得癌症的危险性则会增加,但又认为这种增加可能是偶然性的。有人调查了食用糖精量最大,食用时间最长的糖尿病人,也不能证明糖精不必要类癌症(主要是膀胱癌)有什么关系。由于各方面的报告有极在的矛盾,所以至今也没有得聘用制个糖精是否致癌的结论。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都认为糖精是目前较安全的人工甜味剂。不过,为了慎重起见,还是规定了每天的用量不得超过0~5毫克/公斤体重,饮食治疗中(指不能用用溏的病人)可以用到5~毫克/公斤休重。我国规定糖精可用于酱菜、调味酱汁、浓缩果汁、蜜饯、配制酒、冷饮、糕点、饼干、而包中,最大用量不得起过0.15克/公斤食品。由于糖精对人没有营养作用,而且危害性也还有争议,所以婴幼儿食品、病人食品和大量食用的主食(如馒头、发糕等)都不应该使用。
味素,化学成分为谷氨酸钠。味精是食品增鲜剂,最初是从海藻中提取制备,现均为工业合成品。
毒性:大量研究资料表明,常规食用量对人体无害。
中毒表现:部分西方人在进食富含味精的食物2小时内,出现头痛,面红,多汗,面部压迫或肿胀,口部或口周麻木、胃部烧灼感及胸痛等症状。此现象多出现在中餐用餐后,因此有些西方人将此现象称为“中国餐馆综合征”,但此现象和进食味精的关系至今未能证实。
紧急处理:误服过量味精后勿须特殊处理。出现“中国餐馆综合征”者也可口服维生素B6,每天50毫克。
中毒预防:可以放心食用味精,但不要使用量过大,一般每天每人食用量不要超过20克。
味精是一种增鲜味的调料,炒菜、做馅、拌凉菜、做汤等都可用。 味精对人体没有直接的营养价值,但它能增加食品的鲜味,引起人们食欲,有助于提高人体对食物的消化率。另外,味精中的主要成分谷氨酸钠还具有治疗慢性肝炎、肝昏迷、神经衰弱、癫痫病、胃酸缺乏等病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