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斗问题。嫔妃死后葬在哪里?

怎么下旨?要太后的。

清代皇帝去世后,他的后妃们是不能居住在东西六宫的,紫禁城的西北角有专门为他们修建的宫殿群,其中主要建筑包括慈宁宫、寿康宫、寿安宫、英华殿、慈宁花园等。 其中,慈宁宫为皇太后的正宫,清朝的前期和中期是这里的兴盛时期,因为当时著名的孝庄文皇后、孝圣宪皇后都先后在这里居住过,而且当时的顺治、康熙、乾隆几位皇帝都非常孝顺,经常在这里举行庆寿的大典,但是到了道光皇帝之后,随着清政府走向腐败,国库空虚,当时的孝和睿皇后不得不缩减宫中开支,这也使得慈宁宫失去了往日的辉煌。 清代的等级制度非常森严,皇太后的例银固然非常多,但是有些太妃、太嫔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他们的例钱有时少的可怜,他们不得不利用自己在闺房中练就的刺绣功夫赚些钱来贴补。 清代的皇宫中专门有10余个老太监,他们负责给太后、太妃们表演评书,为他们解闷,同时宫中还有一个按摩处,他们的一个主要职责就是伺候太后、太妃,上了年纪的人难免有个腰酸腿痛,落枕,这时就由按摩处派人为太妃们按摩,治疗。为了消磨老人们的时光,慈宁宫周围建有很多佛堂,使得一生命运凄惨的宫人们又一个精神的寄托。

对于历史上的活人殉葬,我把握不准,以为朱元璋是后妃宫女活人殉葬制度死灰复燃的始作俑者。回头又看了一些资料,发现这种说法并不恰当。皇帝的宫女和后妃活人殉葬的制度,比我以前所认为的要复杂而严重的多 。下面的材料,主要来自张廓《多妻制度——中国古代的社会和家庭结构》一书中关于后妃宫女活人殉葬的一节。让我们看看历史上专职帝王残酷到了什么程度,让我们看看我们所自豪的专制皇权、专制皇帝们的真实面目。
活人殉葬,殷周君王死后就很盛行,他们死后把把生前享用的一切,包括美妻艳妾都送到坟墓中去。周朝那个烽火戏诸侯丢了江山的周幽王,他的墓中有百余尸体,其中只有一具是男性,其余全为女性,都是他的姬妾美人,应该说都是从死殉葬的后妃宫女。秦武公死时,“初以人殉死,从者66人”(《史记秦本纪),秦穆公死后“从死者77人”(《史记秦本纪》),秦始皇死的时候,二世说:“先帝后宫,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从死,死者甚众(《史记秦始皇本纪》)。按照《史记》的记载 ,秦始皇“后宫列女万余人,气上冲于天 ”,没有生育的大概也在万人。
汉朝照样以后宫妻妾殉死。“武帝时,多取好女至数千人以充后宫,及弃天下,又皆以后宫女置于园陵”(《汉书》卷72)。《汉书》是汉代当朝人写的历史,对于武帝的残忍行为的记录,当为真实。
张廓《多妻制度——中国古代的社会和家庭结构》还说,两汉、六朝、隋唐、宋辽金等朝,相继以后宫活人为专制帝王殉葬,至元代达到高潮。成吉思汗死时,灵柩经过之处,所遇之人也“尽杀之”,“诸将负成吉思汗柩归蒙古,秘其丧,在道,遇人尽杀之”(冯承钧《成吉思汗传》)。成吉思汗战死后灵柩归葬,途经万里之遥,所遇人都杀死,那数字之大,难以估量。成吉思汗还用美女骏马殉葬:“杀40名贵族美女及大汗之骏马以为殉”(何建民《中国殉葬史》).。“蒙古大汗时,杀最良 之马以供大汗来世之用,蒙兀没时,送葬之途次,遇人尽杀之,其数在2万人以上”(《马可波罗记》)蒙兀是成吉思汗的孙子,他的做法,就是秉承了天之骄子的祖宗爷爷的家传。
朱明皇朝建立后 ,从首任皇帝朱元璋到明宣宗朱瞻基,6任皇帝,前后60年,均以后宫活人殉葬。活人殉葬之后,新皇帝就会给这些死去的宫女追赠一些头衔,表彰她们的行为,并下发一道通知:“兹委身而蹈义,随龙驭以上宾,宜荐徽称,用彰节行”(《明史》113卷 )
《明史》(113卷)说 ,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 ,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为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朝天女户”。这段的意思是,朱元璋死时以活人宫女殉葬,他们的父兄因此受到优恤和恩眷。《明史》(113卷)还说,“历成祖,仁、宣,亦皆用殉”。
在明朝,不但最高统治者的皇帝死了要用活人殉葬,而且皇帝的儿孙们,即诸侯王死了,也要用活人殉葬。《明史》(113卷)还记载说:“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虽然皇帝的表彰决定说后妃的从死是“委身蹈义”,事实上绝不是这样。明成祖朱棣生前有妃子朝鲜美女韩氏,朱棣死时后宫美女数十人殉葬,韩氏在被要求殉葬的名单上。那么,我们看看朝鲜的史料是如何记载韩氏的殉葬过程的:
“帝崩,后宫殉葬者30余人 。当死之日,皆饷之于庭。饷撤,俱引升堂。哭声震殿阁。
堂上置大小床,使立其上。挂绳圈于上 ,以头纳圈中。遂去其床,皆雉颈而死。
韩氏临死,顾谓金黑曰:‘娘,吾去!娘,吾去!”语未竟,旁有宦者去床,乃与崔氏俱死。
褚死者之初升堂也,仁宗亲入辞决。韩氏泣,谓仁宗曰:‘吾母年老,愿规本国。’仁宗许之。”
(《李朝实录》)
以上历史记载中的金黑,是韩氏的乳母,当初随年幼的韩氏从朝鲜而来。据明人王世桢《 * 山堂别集》记载,韩氏来华至多十二三岁,殉葬的时候也就二十二三岁。韩氏死后金黑又在中国生活了二三十年,后来回国,上面的记载,就是她回国后的回忆。
结束明朝活人殉葬历史的是明英宗。
明英宗朱祁镇的父亲朱瞻基死的时候,强迫从死的妃子“哭声震殿阁”的场面强烈刺激了这位当初才是9岁的 孩子朱祁镇,这段经历成为他一生的梦魇。他即位后的13岁那年,他的哥哥周王朱有炖死了, 明英宗写信给另一个哥哥朱有爝,要求不要让活人殉葬。但是,朱有炖的妃子巩氏、夫人施氏、欧氏、陈氏、张氏、韩氏、李氏,皆殉死(《明史》120卷)。王世桢《 * 山堂别集》也记录了此事。
明英宗贵为皇帝,甚至也没有能够阻止自己的哥哥将大量活人殉葬的做法。他虽然不能禁止他的哥哥,但他自己还是亲自立遗嘱禁绝了自己身后活人殉葬的事。他的遗嘱说:“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而止”。
明英宗“从我做起”,果断出废止了活人殉葬的祖制。在我看来,明英宗,才是明朝一个真正值得记住的皇帝。
但是,活人殉葬仍然是禁而难绝。王世桢在他的笔记中还举了几个此后仍然殉葬的例子。成化四年,辽王上书皇帝,说他的儿子死了,希望让儿子的妻妾殉葬,明宪宗大加教训,并且让人把辽王儿子的妻妾送到皇宫保护起来,此事没有批准。但是成化22年 ,宁河王死后,他的几个夫人还是被要求殉葬,明宪宗以为烈妇自愿从死,还给予旌表,授予荣誉称号。
到了清朝,起初仍然是用活人殉葬的,太祖努尔哈赤死后,皇后那拉氏和二位妃子阿济根、代因扎殉葬。清朝入关后的第一任皇帝顺治死后,殉死的妃嫔有30多人。她们的棺柩跟随在顺治帝棺柩的后面一同出殡,场面蔚为壮观。
到了康熙时期,拟议中准备让40名宫女殉葬。但由于康熙帝对于活人殉葬深恶痛绝,下令禁止。康熙是1662年死的,就是说 ,中国帝王用活人殉葬的残酷野蛮的习惯,到了公元17世纪才真正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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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13
嫔妃死后葬那,一般随往,无历史记载,野史可能有。不可考。有几样酷刑 一般就是用在宫斗的妃子上的。有剥 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头顶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腰 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有人认为方孝孺是被腰斩的,但事实上他是被凌迟处死的。
<车 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戚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凌 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明朝的方孝孺就是不尊崇朱棣的旨意,而被凌迟。(最终还是被灭十族!本来只有九族,朱棣就把方孝孺得一些学生和朋友一起杀了。)
<缢 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烹 煮>
及请君入瓮,典故是:武则天的两名大臣周兴和来俊臣,是当时有名的酷吏,成千上万的人冤死在他们手下。有一次,周兴被人密告伙同丘神绩谋反。武则天便派来俊臣去审理这宗案件,并且定下期限审出结果。来俊臣和周兴平时关系不错,感到很棘手。他苦思冥想,生出一计。
一天,来俊臣故意请来周兴,两人饮酒聊天。来俊臣装出满脸愁容,对周兴说:“唉!最近审问犯人老是没有结果,请教老兄,不知可有什么新绝招?”周兴一向对刑具很有研究,便很得意地说:“我最近才发明一种新方法,不怕犯人不招。用一个大瓮,四周堆满烧红的炭火,再把犯人放进去。再顽固不化的人,也受不了这个滋味。”
来俊臣听了,便吩咐手下人抬来一个大瓮,照着刚才周兴所说的方法,用炭火把大瓮烧得通红。来俊臣突然站起来,把脸一沉,对周兴说:“有人告你谋反,太后命我来审问你,如果你不老老实实供认的话,那我只好请你进这个大瓮了!”
周兴听了惊恐失色,知道自己在劫难逃,只好俯首认罪。
<宫 刑>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会写出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
相对的女性为"幽闭"。
<刖 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有人说是把脚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而第三个比较可信。
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 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插 针>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活 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
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
活埋应该是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时候常用的招数。
<鸩 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鸩」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死情况。
<棍 刑>
即木桩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锯 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断 椎>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灌 铅>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232℃,铅的熔点是摄氏327.4℃,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刷 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先用开水浇人,再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弹琵琶>
弹琵琶十分的简单,而且易行。这里指的不是乐器琵琶,而是用利刃把人的琵琶骨(肋骨)一根一根剃下来,最早应该是在明朝使用。
<抽肠>
明初,朱元璋曾对死刑犯人施行抽肠。具体做法是把一条横木杆的中间绑一根绳子,高挂在木架上,木杆的一端有铁勾,另一端缒著石块,像是一个巨大的秤。将一端的铁勾放下来,塞入犯人的肛门,把大肠头拉出来,挂在铁勾上,然后将另一端的石块向下拉,这样,铁勾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肠子就被抽出来,高高悬挂成一条直线。犯人惨叫几声,不一会就气绝身亡
明末张献忠抓到的明朝官吏使用的酷刑也有抽肠这一项。做法是,先用刀从人的肛门处挖出大肠头,绑在马腿上,让一人骑著这匹马猛抽一鞭向远处跑去,马啼牵动肠子,越抽越长,转瞬间抽尽扯断,被抽肠的人随即一命呜呼。
<骑木驴>
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据《二十四史演义》说,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第2个回答  2012-01-13
葬在皇陵
例:
太后懿旨,堇妃颜氏姝良贤德,于永安十五年九月初八诞下皇长女临容,奈何天公无美,颜氏难产而毙,哀家甚为悲惘,念其有功,追封为正一品慧仁贵妃,厚葬皇陵,另六宫皆着缟素,皆悼念慧仁贵妃三日!
钦此

(注:宫斗群、论坛般的宣旨格式)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1-13
----------圣旨----------
奉天承运、太后诏曰。
x妃 因xxx(这里写怎么死的)

得葬 xx陵
----------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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