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企业所得税条例》中准许扣除项目。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上述三项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2%、14%、1.5%计算扣除(特殊规定除外)。
纳税人实际发放的工资高于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的,应按其计税工资总额分别计算扣除职工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教育经费;纳税人实际发放的工资低于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的,应按其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分别计算扣除职工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教育经费。
追答允许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2.5%的部分可以扣除,超过部分,准许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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