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中坏账损失的所得税问题

单位做账的时候,碰到了一笔关于坏账的实例,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百度了很久,全是理论,只好求助,望高手能帮忙解答一下:
我们单位其他应收款科目就只有一笔5万,已经挂账10年,根据财务制度,采用新准则,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5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5万,当年纳税调增5万。
今年,这笔钱收回了3万,另外2万就算了,当时的账务处理是这样的:

确认坏账
借:坏账准备 5万
贷:其他应收款 5万
②借:其他应收款 3万
贷:坏账准备 3万
借:银行存款 3万
贷:其他应收款 3万
③借:资产减值损失 3万
贷:坏账准备 3万
我想问的是,上面的账务处理错了吗?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应该怎么调整?利润表上显示资产减值损失-3万,那么计算所得税的时候,利润总额应该减去3万,只调整这个就可以了么?那么损失的2万怎么显示呢?
其他应收款是一笔包销款,银行改制的时候,我们帮它处理不良资产,有一个车库的使用权,我们作价五万,把钱支付给银行,现在这个使用权以三万的价格卖给了个人。不知道这个去财税报损是不是很难界定。

确实看见你问了好多次了,我来帮你回答吧——、
应该说,如果你其他应收款没有别的业务,你的分录1和2是正确的,3不对
3相当于你本期末只用提2万的坏账,但是你的坏账准备余额是5万,要冲回3万,分录应该是
借:资产减值损失 -3万
贷:坏账准备 -3万
按你那样做成了计提坏账准备了,而不是冲回

汇算清缴的时候,按照规定,坏账准备是不能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你计提了-3万的坏账准备,就需要调增-3万的应纳税所得额,也就相当于是调减3万
对于那2万,其实相当于上次计提坏账5万的时候就已经纳税调整过一次了,本年度就不需要在调整了
如果你2万其他应收账款继续挂在账上,那么相当于2万还不是损失,不用显示
如果你想把这2万转作真正的损失,也就是转入营业外支出,按照规定,应该先去向税务局申请,说明情况,别人欠你们2万10年都没收回来,并且以后都收不回来了,税务同意了才能转成损失(营业外支出),那样才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追问

谢谢大侠,我发了几次是因为网速的原因,连点了几次提交追问,结果就变成了连发几个问题,被系统怀疑是刷分删掉了,所以只好再发一次,哈哈。
我仔细看了之前的凭证,分录三确实是像你说的这样做的,是我抄错了。按照这样的话,其他应收款和坏账准备都已经没有两万的挂账了,相当于会计上已经处理干净了,是不是这就是会计和税法的差异,那两万只能是税法上去考虑批准调减?

追答

如果你账上都没有了,那意思应该是已经确定发生坏账了,那样的话,可以向税务局申请作为损失税前抵扣的,税务局同意了就不同做纳税调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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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31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第2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第2个回答  2011-12-30
只能继续挂账,不能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整。需要调整的话要到税务局去批准!!!追问

什么意思?是之前的分录错了吗?因为按这样做的话,账是平的,其他应收款和坏账准备都没有余额了,还怎么挂账?

第3个回答  2011-12-31
您好,请问是不是涉及财损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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