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六大:2002年11月8日至14日在北京召开。
大会正式代表2114人,特邀代表40人,代表全国6600多万党员。党的十六大,是中国共产党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也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
报告共十部分:
(1)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十三年的基本经验;
(2)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4)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
(5)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
(6)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
(7)国防和军队建设;
(8)“一国两制”和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
(9)国际形势和对外工作;
(10)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中共十六大
2002年11月8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江泽民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报告。大会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党章,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大会通过了《关于十五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和《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选举了由198名委员和158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选举了由121名委员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以上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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