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租房合同到期了,她叫专业开锁的来开门拿东西,属于违法的吗?

如题所述

违法的。合同到期是一回事,房东可要求房客退房、如还拖欠租金的,房东也有权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及利息。但房东无权私自开门拿房客的东西。房客的东西如有缺少,可向公安机关报警,也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返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租金的未支付、迟延支付和逾期不支付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五条 租赁物的返还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基本义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基本义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未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 租赁物的维修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 租凭物的保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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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23
违法的。合同到期是一回事,房东可要求房客退房、如还拖欠租金的,房东也有权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及利息。但房东无权私自开门拿房客的东西。房客的东西如有缺少,可向公安机关报警,也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返还。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07
合同到期了,可以正大光明的走,要找人来开锁。可能是钥匙丢了,只要人家走后恢复门锁了,也是可以的。只是搬家时要叫房东检查物品,验收后交还钥匙才能走。不能算是违法,但是说明承租人不会处理问题,钥匙丢了也应当先要求房东帮忙开门的,如果房东无理坚持不帮忙开门,就只有这样做了。
第3个回答  2011-08-07
那我个人觉得有些原因了,是他钥匙遗失了,还是你不给他开门,否则谁也不会叫开锁公司的来,又不是免费的,还有他拿东西是不是他自己的,有没有与您沟通,这个行为属于擅闯私人住宅,关键看你是否要追究了。
第4个回答  2011-08-07
一天突然让他也如愿以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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