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在弯道中超速强行超车占道撞向我方正常行使的机动车副驾驶车门部把我方机动车推向了本该对方正常行驶

对方在弯道中超速强行超车占道撞向我方正常行使的机动车副驾驶车门部把我方机动车推向了本该对方正常行驶的路面防护栏上。造成我方两人重伤两人轻微伤。其中一位重伤连续四天下了四次病危通知书。对方两人全部脚踝骨粉碎性骨折。在医院抢救时对方驾驶员酒气冲天交警大队抽取了双方驾驶员的血液。对方可能是醉酒驾驶切系有工作。我方是无证驾驶,并且所驾机动车是跟朋友所借车辆。同时有车牌却没有挂。请问对方与我方谁的责任大?该怎样处罚?请越详细越好!谢谢!

交警划分事故责任。事故责任依据形成过程中各方过错判定,酒驾、无证都不是形成过程中的过错,可以处罚,但不作为责任认定依据。弯道超车发生事故一般是超车车辆的责任。
醉酒驾驶可罚款1000-2000元,吊销驾照5年,6个月以下拘役,如果造成人员重伤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吊销驾照终身。
无证驾驶,罚款200-2000元,可并处15天以下拘留。未悬挂号牌,罚款200元,驾驶人记12分。朋友明知无证还借车的话,可以对其处200-2000元罚款,吊销驾照。
无证醉酒保险公司均不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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