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购得单位住房交房款8万元(有单位财务开具收据),2011年房改房办理房本,单位提供了大房本

我去房改办填完所有表格,并且准备好工龄证明,职称证明,和单身证明,等一切材料,房改办做评估为5万多,可是现在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交款证明单,大致内容是售房单位已将房款,维修基金存入中心指定账户,可以办理相关手续。可是单位并没有把钱转到房产局,那我这个要怎么继续?房子是单位盖得为什么要把所有的房款转到指定账户?我要怎么继续办理?

第1个回答  2011-08-19
房地局相关人员政策把握的不对:

对于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新建房屋:是售房单位应将房款,维修基金存入中心指定账户,可以办理相关手续。带取得预售证后,该款项在施工过程中,按施工进度返还

单你的房子是房改房,不适用该政策,你还得到房地局继续找他们谈,可以办理的。

是在不行的话,花点钱找家代办公司(一般各地房地局周边都是这种小公司),一天他们就能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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