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期间还击,双方轻微伤,派出所不处理?

单位办公,在4楼旅馆租了个房间。楼下是房东租给别人开饭店。因办公期间上楼,饭店不让走,口角发生矛盾,被服务员推搡、辱骂、殴打(被盛水的茶壶强烈击打头部一二十次,用手护头才没造成大的伤害)夺门而出,被反锁在屋内。打电话求救,电话被抢夺走摔坏,在这种情况下,适当反击。(后来,大声呼喊,楼上单位人下来,用单位人的手机报的110)
后住院5天,花费2000余元,法医鉴定(头部外伤综合征、身上多处淤青、几处红外伤、手部疑似骨折)。
现在派出所给的意见是:
1、因为打架是双方的,对方鉴定也是轻微伤,如果双方都不追,那就不了了之。
2、如果非要处理的话,双方都要拘留。
3、住院期间的医药费对方不会出。
请问各位大虾:派出所这样处理正确吗?应该怎么办?
另外就是别粘贴《治安处罚法》!

一般派出所就是这么处理类似案件的。
双方笔录都承认打了对方,双方都有上,至于是谁先打的谁可以想象笔录里都写得自己先被打后还击的,一般没人承认是自己动手先打别人。
至于非法拘禁比较难界定,况且你没有扎实的证据。
我很理解你的心情,但这种案子一般都是调解,调解不成就都拘留。
另外你只写了自己的伤情,你如何还击对方的,对方伤情如何没写清楚。追问

对方伤势肯定没我重,对方也就几个红外伤。我是适当反击。但是现在界定就是身上有个红道就是轻微伤,轻伤非得残废不可

追答

现实情况就是这样,轻微伤的范围是比较大的,轻伤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达不到就是轻微伤。关于鉴定,不是看着严重就是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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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8
法医坚定结果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重伤至残/重伤至死,没有你说的那些
事情没有处理好之前,双方的医疗费都是自己先付,
双方都不追究,说明调解好了啊.
双方都有伤,肯定是要拘留就拘留双方,时间上可以根据打架原因调节
第2个回答  2011-08-18
问题是你没有证据证明你是正当防卫。你要胜诉想要证明你是先被人打,后又被非法拘禁,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被迫自卫反击。如果派出所还是这样处理你就可以到其上级反映。追问

当时饭店里有好几个人,被打期间不管不问,最后110去后,还说我是先打架伤人。
在派出所做笔录的时候,前因后果。事情经过都写的有,后来出院后又写了份材料,给派出所的领导和办案民警。

追答

没有证据只能认倒霉,没有办法的。轻微伤派出所多数都是合和稀泥。

第3个回答  2011-08-21
轻微伤能私了最好,不私了,派出所就走程序,这是对的
第4个回答  2011-08-18
他们说的是对的、轻伤也就是调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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